白委轰高虹安停职违宪 刘世芳搬法条:我们都是按照规定
▲内政部长刘世芳受访。(图/记者皮心瑀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一审遭判7年4个月,停职并褫夺公权4年,内政部26日依法公告高虹安即日起停职,27日也发函新竹市府不发给停职期间的半薪。但民众党立委张启楷昨(28日)称高虹安并非在市长任内贪污,内政部怎可停她职?认为内政部此举违宪。对此,内政部长刘世芳今(29日)回应,停职或停发半薪是按照宪法的层次、《地方制度法》的层次、人事行政总处的公务人员俸给法所做的处置,「我们都是按照规定」。
刘世芳指出,要求停职这件事,宪法里面不管是第十五条或者是第二十三条,大家都知道,服公职不只是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那在二十三条里面,非常明确的规范,就是工作权的保障,但如果牵涉到很明显的公共利益的时候,按照二十三条里面的比例原则要予以规范。
刘世芳也提到,另外高虹安在司法院这个判决的部分,是引用《地方制度法》,而在半薪的这个部分,内政部则是引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所提的这个解释,也就是如果她不是属于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话,其实不一定要给她半薪,所以是按照这三个条例来做成最后的这个处置的方式。
至于是否担心下个会期白委将刁难预算,刘世芳指出,尊重每个立委对于行政部门的监督,但是有关高虹安的案子,内政部都是按照规定、按照宪法、按照行政命令上面的规范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