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楷轰高虹安停职停薪违宪 黄智贤:对贪污者如此温柔体贴?

▲前新竹市长高虹安。(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前新竹市长高虹安因「诈领助理费」一审判处有罪且被停职,但民众党立委张启楷认为,内政部停职处分违宪,支持提出停止处分。对此,媒体人黄智贤昨(29日)表示,法律就是这样定,张要不要修改这条法律?修改成三审定谳才停职?她批评,张启楷想方设法,要让贪污者受惩戒的年限延后,怎么会对贪污者这样温柔体贴?真的太让她失望了。

黄智贤于脸书表示,高虹安贪污助理费案,一审判处7年4个月,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却痛斥,高虹安的停职根本就是「竹篙凑菜刀」。张还说,高虹安并不是在新竹市长任内涉嫌贪污,内政部怎么可以停止新竹市长职务?宪法明订保障人民的工作权,内政部行为已经明显违宪。

黄智贤表示,张启楷,人还好吗?过去还曾是资深媒体人的他,如果听到现在政客张启楷说出这种话,会不会痛斥不已?

黄智贤指出,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一项规定,直辖市长、县市长等职务,有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上之图利罪者,须经第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分别由行政院、内政部、县政府等机关停止其职务。她大酸,法律就是这样定的,张启楷要不要或敢不敢修改这一条法律?修改成三审定谳才停职?

黄智贤质疑,按照张启楷的标准,陈水扁担任总统时的贪污状况,是不是卸任以后,就不用追究?张竟然能认为,贪污一审有罪的人,有权继续当一市之长,能手上握有大权,大笔一挥可以让土地、招标、都更等巨额利益?张启楷不但不认为政客应该有政治责任感,自请下台,反而捍卫贪污政客的大权。

黄智贤呼吁,张启楷身为新科立委,如果要推国会改革,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修法,让政客贪污的判刑更严重,应该立刻修改《立委职权行使法》,让立委一审有罪就应该停职。

最后,黄智贤强调,但张启楷现在想方设法,要让贪污者受到惩戒的年限延后,怎么会对贪污者这样温柔体贴?真的太让她失望了。难道张一点都想不起,当时他们两人是用一样的标准,批判陈水扁。

▼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图/记者周宸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