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停職後半薪也被扣 高虹安:原打算捐作急難救助使用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遭一审判决有罪,不过内政部为贯彻扫除贪污决心,发函通知新竹市府「高虹安停职期间将不发给半薪」,对此高虹安今下午透露,其实原本打算将这笔半薪捐出来当作新竹市急难救助使用。

高虹安表示「尊重内政部的决定」,但原本若依规定可以在停职后支领半薪,是打算将这半薪捐出作为新竹市急难救助使用,而且都已经规画好。但如今内政部已发函新竹市府通知不给薪高虹安,导致高虹安原先规画无法实行。

新竹市府今天上午针对内政部发函通知不给薪,仅回应针对暂停首长待遇事宜,后续是依内政部规定办理。据了解,新竹市长高虹安任职期间,每月月薪俸额含加给约为19万3410元。

内政部表示,对民选地方行政首长停职期间得否发给半俸,是依据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6年6月22日总处给字第1060049606号函规定,由具有行政监督权限之上级机关审酌当事人事实情况是否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及涉违法失职程度等,裁量得否发给半数俸额,也就是县市长是由内政部裁量。

不过内政部为贯彻政府廉能政治之决心,昨天在停职高虹安市长职务后,考量高虹安涉嫌贪污治罪条例案件,因此决定高虹安停职期间不核给半数俸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