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掃除貪汙 內政部:高虹安停職不發給半薪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竹市市长高虹安因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遭台北地院一审判决有罪,内政部也同时将高虹安停职。内政部今天表示,为了贯彻政府扫除贪污的决心,高虹安停职期间将不发给半薪。

高虹安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内政部于同日停止其市长职务,不过高虹安是否能继续领取薪水引发社会议论,内政部表示,为贯彻政府廉能政治之决心,内政部已于昨天发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市长于停职期间不发给薪给。

内政部指出,民选地方行政首长停职期间得否发给半俸,是依据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6年6月22日总处给字第1060049606号函规定,由具有行政监督权限之上级机关审酌当事人事实情况是否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及涉违法失职程度等,裁量得否发给半数俸额,也就是县市长是由内政部裁量。

内政部强调,考量高虹安涉嫌贪污治罪条例案件,为贯彻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的决心,因此决定停职期间不核给半数俸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