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五星級飯店員工偷拍女同事洗澡 吃官司丟工作

高雄某五星级饭店印尼籍男员工凯文趁女同事洗澡,竟以手机自淋浴间上方,偷拍女同事洗澡;女同事惊见手机,赶紧穿上衣服,向饭店主管人员反映遭偷拍。高雄地方法院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印尼籍男子凯文在去年10月17日清晨,潜入饭店女员工宿舍浴室,趁女员工洗澡,自隔壁淋浴间,拿手机偷拍女同事洗澡;女同事发现淋浴间上方的手机后大叫,凯文马上逃离女员工浴室。女同事向人资室主任反映遭偷拍,调阅相关监录画面,发现凯文逃出,报警处理。

警方查出凯文逃出女浴室后,已将拍摄的影像全部删除,凯文也坦承涉案,案经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凯文也因此丢了工作。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凯文非法摄录女子洗浴的性影像,除了侵害女子的隐私外,更造成女子受心理创伤,显然欠缺尊重他人隐私权,又凯文曾与女同事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差距过大,调解不成立,判决凯文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高雄某五星级饭店外籍男员工偷拍女同事洗澡,女同事吓得花容失色,法官判6月徒刑。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