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呛女儿「跟妳妈共用一个男人」 家暴父下秒现世报赔3600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48岁苏姓男子受到保护令约束,不得接近妻女,但他在2019年11月13日透过LINE传送讯息女儿隔空嘲讽「原来妳跟妳妈共同用一个男人喔」,结果被一状告法院一审判刑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他不满提出上诉,最终以赔偿3600元换取缓刑2年,全案确定。

▲女儿莫名收到父亲的嘲讽讯息。(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苏男因为家暴行为,去年10月17日起受到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核发的民事通常保护令约束,不得对妻子和女儿实施身体精神经济上的骚扰、控制以及胁迫,有效期限为一年。

但就在保护令核发不到一个月,苏男就透过通讯软体LINE传送讯息嘲讽女儿,「原来妳跟妳妈共同用一个男人喔,在车祸现场我看到妳妈抱着那个男人,妳都不觉得怎么样吗?」女儿不甘无辜受辱,气得直接报警处理。

▲苏男因为家暴行为,被限制不能接近妻女。(示意图/123RF,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虽然苏男辩称不知道这样做会违反保护令,讯后仍被检方依法起诉,一审也被法官依违反保护令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他不满提出上并强调,事后已经和女儿达成和解,也赔偿3600元,希望法官能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的机会

高雄地院二审法官认为,苏男虽然是从远端文字方式传送讯息,并非当面说出口,不过,上述词语暗指女儿不伦,足以令人产生不快,的确违反保护令,原审量刑并无不妥,只是考量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最终裁定驳回上诉,但加码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