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地解编 树林文中三开发住宅、公设

树林文中三学校用地土地使用计划示意图。(新北市城乡局提供/黄敬文新北传真)

新北市树林区「文中三」约2.6公顷的学校用地,将变更为住宅区及市场用地、公园用地、绿地用地及道路用地等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经与内政部协调沟通后定以市地重划方式开发,该都市计划变更在9日、10日公告实施,成为新北市首件公保地解编发布实施案件。

新北市城乡局表示,为解决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问题,市府于中央推动整体性公共设施用地检讨变更作业前,已先行推动新北市公共设施「减半征收」政策,选定树林区「文中三」作为新北市公保地解编的示范地区。

「文中三」学校用地位于捷运「新北树林」线LG17站、大安路旁,距离树林火车站约10至15分钟的步行距离,不仅交通四通八达,且邻近潭底公园、大同山登山步道及十二股圳步道,具有优良交通、休闲等区位条件,据了解,该处约2.6公顷土地目前被用作停车场以及私人农地等,变更重划完成后地主可分得50%的住宅区土地。

至于新北市府获得的另一半土地该如何规画,新北市城乡发展局长黄国峰则指出,规画的市场用地可采立体多目标使用,除了可以配合住宅发展策略,作为中、长期社会住宅发展的标的外,也可提供托老、托幼等公益设施,或是公务机关办公室、社会福利设施、停车场等公共使用,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

城乡局指出,新北也配合内政部2013年拟具「都市计划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积极推动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目前已有15处公设通检案件于内政部都委会审议,另泰山、万里、树林已于市都委会审议中,淡水竹围、五股也同步启动公展草案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