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地于民 桃园解编73公顷公保地

桃园市共29处都市计划,有高达101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但许多规画数十年未动,都发局通盘检讨,逐步将无需求、无财务计划的公设用地解编。(蔡依珍摄)

全桃园共有29个都市计划,但许多公共设施用地画设数十年未开发,严重影响地主权益,桃园市升格后积极推行「还地于民」,规画解编139公顷公保地,经向中央争取下,已确定解编73公顷,审定比例达52%,像是桃园区中山东路市场卡68年,终盼到曙光,其余正积极争取内政部排审,盼落实土地正义。

桃园市29处都市计划内有高达101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以1983年通过的中坜龙冈地区都市计划、1979年通过的纵贯桃园内坜间都市计划和1973年通过的杨梅都市计划最多,多是公园、学校和停车场等,但许多是早年编定,规画已与现况脱节,久未开发也影响地主权益,都发局检讨后规画解编139公顷,其中已确定解编73公顷,像是桃园都市计划内的中山东路旁市场用地,画设68年没动静,去年1月终于顺利解编,目前正在拟定重划计划书。

都发局长江南志表示,市府逐步将无需求、无财务计划的公设用地解编,变更为适宜土地使用分区,保障私有地主权益、节省市府征收开辟经费,更可透过跨区重划集中取得大型公设用地,让都市计划不再是图面上文字和色块,实质走入重划与开发。

像是八德大勇国小案早在1986年规画2国小和1国中用地,却迟未征收,面积达4.94公顷,但大勇国小东南侧三角形校地未取得又急需活动中心,市府采跨区公办重划方式规画开发,内政部6月顺利通过大福市地重划案,原2.63公顷国中用地改为住宅区、国小部分缩减为1.72公顷、另释出0.41公顷当大勇国小活动中心用地,还地于民还能提升就学环境品质。

另外龙安国小后方5.78公顷体育场用地,2006年画设后就停摆,都发局连同邻近公设地一并检讨,跨区重划范围达11.77公顷,规画6.99公顷住宅区,另缩减为1.17公顷公园,将由市府体育局规画为长青体育园区,上月刚经桃园市市地重划会审议通过,已送内政部。

目前还有7个都市计划公设检讨案在内政部审议中,包含龟山山顶国小旁的儿童游乐场用地、杨梅住宅区周边5处大型公园等,都发局将持续争取内政部都委会排审会议促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