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拒载身障者 基市府:一周内惩处并强化宣导
发生公车拒载身障者事件,基隆市政府发言人余治明(左)、基隆市公车处长陈新埤(右)公开向民众致歉,强调将主动防范发生类似事件。(张志康摄)
基隆市公车爆拒载身障者,基隆市政府表示,将在一周内惩处涉案司机,并强化司机宣导。(基隆市政府提供/张志康基隆传真)
基隆市政府日前接获民众投诉,指有一位使用电动轮椅的身障民众,遭公车司机拒载。经过市政府及公车处进一步调查,基隆市政府发言人余治明及公车处长陈新埤6日下午召开记者会,除公开向民众致歉外,也表示将在一周内进行惩处,并强化公车司机的宣导,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基隆市公车处长陈新埤表示,市府在接获民众投诉后,便展开相关调查。发现事件发生在4日晚间6时58分左右,由林姓驾驶市公车处所属的202路线,在行经部立基隆医院站时,见到使用电动轮椅的民众候车,非仅未协助民众上车,还以无陪伴者及车上客满等理由,拒绝身障民众搭乘,并要对方等下一班车。
陈新埤表示,代表公车处向民众致歉,表示公车处会加强驾驶教育,并呼吁站在乘客立场服务乘客,同时将订定严格稽查标准予以落实。
余治明表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公车司机应先安排特殊需求的民众上车,待轮椅安装固定后,再请一般民众上车,影片中明显只剩下身障民众停留在原地,司机声称客满,而忽略身障民众的需求,当日的处置明显不妥。
陈新埤也指出,林姓司机以身障民众未有陪伴者一项拒载,却无视民众使用电动轮椅,原就有一定行动能力,认为林姓司机有服务上之疏失。
余治明强调,有爱城市的目标,应是兼具包容、尊重每一位市民朋友,我们无法坐视甚至忽略这类事情的发生,特别是社会上需要被帮助的身障朋友。为此,市府将在一周内针对此事件进行惩处,同时加强每一位公车驾驶的宣导,避免此事件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