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流感疫苗104元旦起 开放未满50岁慢性病者接种

▲104年1月1日起,未满50岁具慢性疾病患者,都可接种公费疫苗。(图/资料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冬季来临,慢性疾病通常是流感并发重症的重要危险因素,疾病管制署30日宣布,自104年1月1日起,以出生年计算未满50岁,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单纯高血压)、肾脏及HIV感染等疾病之诊断或住院纪录者,或是持有治疗该等疾病之药袋、慢性处方笺等患者,都具接种公费疫苗资格

疾管署扩大免费施打流感疫苗对象。(图/资料照)

根据103年流感监测资料结果显示,在流感并发重症病例中,约有9成对象都至少具有1种慢性疾病,而慢性病患者同时也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列为每年接种流感疫苗之对象,因此台湾从102年起陆续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公费流感疫苗」接种对象,103年将50岁以上具高风险慢性病患列为「优先接种」对象,未满50岁高风险慢性病患则列为「候补对象」。

为保护高风险族群以及发挥疫苗最大效益,疾管署赶在岁末年终前也决定扩大疫苗施打对象,凡未满50岁的慢性病患自104年开始,可与65岁以上老人、年满6个月以上到国小6年级学童、安养养护等机构对象、具罕病疾病、重大伤病证明者、从事医事防疫禽畜养殖动物防疫工作人员、50至64岁具高风险慢性病患或孕妇计划对象,共同具有接种公费疫苗的资格。疾管署也呼吁,民众看诊时可多加留意并主动提醒、鼓励上述对象接种流感疫苗。

▼疾管署呼吁民众可提醒具资格对象接种流感疫苗。(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