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生下乡服务挑战不断

筚路蓝缕:从打石场到阳明医学院(国立阳明交通大学)

阳明医学院公费制度的起源,来自荣总于筹建医学院时期提出的概念。为了补充院内医师不足的问题,荣总仿照国防医学院公费制度,以部分招收公费生的方式,要求公费生至所属医院服务六年。但在教育部介入阳明医学院筹办后,为了配合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需要,将公费制度扩大实施至医学系全体学生。然而在实施公费制度初期,却因教育部未能即时协调各分发单位意见,导致医学系公费生的权利义务迟迟无法定案。而各分发单位的名额用人问题,也使得公费生下乡服务的分发方式不断变动。在公费制度施行初期,阳明公费生面临前途未卜的情形下,亦对公费制度产生许多反弹。如何让公费制度顺利实施,并保障公费生的权益,实为校务发展初期一大挑战。

阳明医学院设立之初,以贯彻国家公卫政策、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强化全民医疗保健为目的,故设置医学院公费生制度。在1975年7月阳明医学院建校之初,院长韩伟即草拟了《国立阳明医学院公费学生待遇及毕业后分发服务办法草案》,希望教育部早日颁布施行,并与行政院卫生署医政司积极联络,实行毕业生实习与分发服务一贯作业。然而公费生制度的适用对象、分发办法,在历经了数年的讨论与协商,却迟迟尚未定夺。

阳明校方所拟定的草案,大致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关于公费制度的适用对象以及应享之待遇,其二则是关于公费生的服务年限与分发办法。校方将公费制度的适用对象与范围扩及全校,凡是在校享受公费一年者,就必须前往公立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其中医学系与牙医系因离校实习一年,则必须分别服务五至六年,其余科系则因修业年限服务四年。关于公费生的待遇方面,公费生免缴学杂费等一切费用,并享有学校供给膳食的服务,另外还酌发书籍费、制服费,以及前往分发地点的旅费。公费生应届毕业之后,由阳明医学院具名造册呈报给教育部,再由教育部协调退辅会、卫生署等单位,依照各单位的缺额需求进行分发。分发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毕业生分发至荣总,或是「设备完善」的省立、市立医院服务,期限二至三年。第二阶段则将第一阶段分发至荣总或卫生署系统医院者,由退辅会及卫生署视情况之需要二度分发至各地荣民医院、省市立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除了两阶段的分发服务外,校方特别请求保留十分之一的优秀毕业生名额,留校担任助教,为阳明医学院培养未来基础医学教学师资。

校方所拟定的二阶段分发服务法,其用意在于加强医师的临床经验、减少分发程序的繁琐。在《国立阳明医学院毕业学生分发办法建议书》一文中,阳明校方特别说明二阶段分发法的基本精神:第一阶段应先将毕业生分发至「设备完善」的大型医院服务,因为实习医师结业后虽有医师之名,却无独当一面之能,故而必须先在设备完整的医疗机构服务,使其成为可单独作业的医师。第二阶段的分发方式,则是着眼于卫生署与退辅会分发技术与人员规划。若是在第一阶段即确定毕业生的去向,分属于两种体系的医师便不需重新分派。这种一贯作业的分发方式减低了技术上的困扰,还可预先规划所需人员。不过,建议书中也注意到荣总与卫生署体系培育医师的差异。阳明公费生进入退辅会所属的荣总与荣民医院体系后,将填补院内专科医师的空缺;而进入卫生署体系者,将接受全科医师(General Practitioner)训练,分发前往卫生署辖下的各乡镇卫生所,以解决偏乡医疗问题。故而,被分发到退辅会体系者有机会接受一贯的专科医生训练,且享有荣总最先进的医疗仪器与研究资源。而被分发至卫生署体系的公费生,则进入资源较为匮乏的省市立医院,并在加强全科训练后派往基层医疗单位。对于阳明医学院的毕业生而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训练体系,对未来医师职涯发展有着巨大的差异。(四之三,摘自《筚路蓝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