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权」1年仅发出30万元补偿金 出版社:申请连工钱都不够

出版业者认为,公共出借权政策应该扩大适用到全国公共图书馆。(国图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文化部与教育部合作试办「公共出借权」计划,以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及国立台湾图书馆为试办场域,但去年仅对出版社及创作者发出29万9235元补偿金,非常少。出版社表示,申请补偿金,「连工钱都不够」,这个政策要调整,才能继续走下去。

文化部与教育部合作,2020年起展开试办公共出借权计划,以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及国立台湾图书馆为试办场域,针对2022年1月至12月整年度之图书借阅情形,将开放创作者及出版者自今年2月1日起分阶段线上登记申请补偿酬金,鼓励符合登记资格之创作者及出版者踊跃登记。

教育部表示,补偿酬金发放对象为创作者及出版者,每本书每借阅一次即可核发补偿酬金3元,补偿酬金分配比率为创作者70%、出版者30%。试办阶段以国立台湾图书馆及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的年度借阅次数作为计算基准。

经统计,试办2馆开放符合登记范围之书目合计约10万余种,2021年度累计借阅逾54万册次,审核通过登记共有1万1365笔书目,2022年共发放92间出版社及1183位创作者补偿酬金计29万9235元。

时报出版社董事长赵政岷表示,「公共出借权」政策现在仅在两家图书馆适用,每本书被借阅一次补偿3元,对出版社来说,派出人力去做这件事的工钱都不止这个数字,因此许多出版社干脆就不申请了,导致政府一年才发出不到30万元补偿金。

不过赵政岷不希望这个政策因此寿终正寝,而是认为应该要扩大适用到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这样可以进一步鼓励国内阅读风气,出版社及创作者的补偿金才能增加。同时,他认为申请补偿金的手续应该简化,达到「一次申请,终身适用」,出版社及创作者才有比较高的意愿提出申请。

赵政岷还说,图书馆的图书会被多次借阅,国外图书馆采购图书的价格常比定价高,但国内刚好相反,早期通常以定价的3、4折采购,现在则提高到5、6折,但他认为,如果政府要提振出版业,公共图书馆采购图书的价格应该是定价的8折以上或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