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本书补偿3元 「公共出借权」受理创作者及出版者登记
文化部和教育部共同推动「公共出借权」制度。(教育部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文化部与教育部共同合作试行「公共出借权」制度,以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及国立台湾图书馆2馆为试办场域,自2020年起试办3年,依规画期程,今日起分阶段受理创作者及出版者线上登记,5月陆续发放2020年借阅次数的补偿酬金。
教育部表示,这项试办计划适用的著作范围为本国人、依我国法令设立登记、立案的法人或民间团体以国家语言或外语创作,且在台湾出版、具ISBN的纸本图书。
补偿酬金发放对象为创作者及出版者,每借1本书就补偿新台币3元,补偿酬金分配比率为创作者70%、出版者30%,试办阶段以国立台湾图书馆及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2馆年度外借资料作为计算基准。
教育部说,补偿酬金之发放采事后登记制,由试办图书馆统计公告前1年度图书借阅次数后,再由符合资格者于公告期限内进行线上登记申请发放补偿酬金。经统计,试办2馆开放符合登记范围书目合计约11万余种,2020年度累计借阅逾79万册次。
为让创作者及出版者了解线上登记作业与申请补偿酬金的流程,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已于2020年10月19日将登记系统平台正式上线,并自2020年10月起陆续举办7场说明会,透过电脑实机操作,介绍登记作业流程及系统平台使用教学。
线上登记作业共规划两阶段办理,第一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出版者登记,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开放创作者登记。登记作业期间也将举办12场分区说明会,出版者及创作者报名参加,相关资讯请至公共出借权登记系统暨管理平台(https://plr.nlpi.edu.tw/)浏览,咨询电话(04)2263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