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四不像

新北市淡水国民运动中心旁的公共艺术《太平洋的风》是造价2600万元的5件作品之一。(谭宇哲摄)

公共艺术争议多,新北市府将6座运动中心共约2600万元公共艺术预算,「移花接木」放在淡水、板桥、中和等3座运动中心旁,遭质疑失去立法意义;体育处反驳,全案经过精心规画,作品也经过审议通过,绝非为做而做。

存在感低 管理维护难

《文化艺术奖励助条例》明定,公共建筑应以造价1%设置公共艺术品,美化建物及环境,却衍生许多怪现象,不少艺术品与建物环境不相容、更挨批妨碍风水,管理维护问题也层出不穷。

以新北市为例,2016年将淡水、板桥、中和、芦洲、三重、土城等6处国民运动中心,共计2600万公共艺术费用,设置5件公共艺术,却仅放在淡水、板桥、中和等3处运动中心,引发批评。

「难道安坑轻轨的公共艺术也可以挪来淡水吗?」新北市议员郑宇恩质疑,每个公共建筑都有公共艺术需求,不应任意分配;再者,淡水运动中心的公共艺术,根本没有结合到淡水特色,存在感低,市府不应便宜行事。

作品遭腰斩 艺术家斥

记者实地走访淡水运动中心旁的公共艺术作品《太平洋的风》,以柳树建构出融合地景的公共艺术为名,作品介绍写道「展现海波绿融合地景作品,并成为户外遮荫休憩与欢庆相聚的场所」,但作品后方并无树荫,且设在草地斜坡上,有民众指作品与地景不符。

此外,淡水老街内的公共艺术《LOVE&PEACE艺术修辞》外观脏污、环境荒凉,遭讽是「设后不理」;板桥车站大厅内艺术家黄铭哲的作品《欲望在飞行》,更因悬挂位置太低影响通行,下半部惨遭腰斩,让艺术家痛斥「粗暴」。

体育处驳 非为做而做

新北市文化局长林宽裕表示,公共艺术设置办法有因地制宜弹性,只要通过设置地点、安全性、经费和维护管理计划等审核,可以「异地设置」,并无不法。

新北市体育处长洪玉玲强调,为避免公共艺术沦为形式,整合6座国民运动中心资源,经7次审核会议,最后择定在板桥、中和、淡水国民运动中心设置5件作品,也获新北市公共艺术审议委员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