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盼依行业别订不同标准 给予缓冲期

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最低工资法》,商总与中小企业总会也齐声呼吁,未来制订时,不应齐头式平等。(陈君玮摄)

《最低工资法》12日三读通过,工商协进会表示,将最低工资调整政策提升至法律位阶,透过法制化让最低工资审议及检视的机制透明化与常态化,应予以肯定。不过,商总与中小企业总会也齐声呼吁,未来制订时,不应齐头式平等,建议就各别行业特性订定不同依循标准,特别是弱势、艰困产业宜给予半年缓冲期,建立补贴等配套。

《最低工资法》规定应组成研究小组,并应每年定期向审议会提出研究报告与最低工资调整建议,供给审议会参考。工商协进会期盼劳动部能广纳工商界代表成为小组成员,将产业界建议列入参考,让最低工资审议会的讨论能更聚焦、更公正、更具说服力。

工商协进会也直言,薪资成长缓慢,主要是产业及制度面等长期结构的问题,提高最低工资只是整体改革配套措施之一,长远来看,仍须持续调整产业结构,提振产业竞争力与劳动生产力,让企业获利与薪资调幅呈现同步增长。

商总理事长许舒博对《最低工资法》完成立法表示肯定,但也希望未来在制订最低工资时,各行各业要有其依循标准,并因应景气环境有所不同,像是疫情期间服务业业绩就很糟,但制造业就表现突出;现在服务业状况较好、制造业的压力较大,在订立最低工资时都要考虑进去。

对于审议会与研究小组组成,许舒博认为,最低工资要劳工与资方都能可接受,劳资协商比较重要,政府成员比率可以少一点,增加劳工与企业的参与。

中小企业总会理事长李育家指出,目前中小企业数高达163万家占企业总数逾99%,劳动人数高达8、900万人,但相关企业分散在不同产业,应对景气及政策的弹性低,建议对弱势、艰困产业拟妥配套,如调升最低工资时,给予半年缓冲期,或给予补贴,不要齐头式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