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建筑物耐震补强 内政部:前瞻计划推动后达成率超过92%

内政部表示,截至今年9月21日,全国公有厅舍已完成耐震初评3万703件、达成率99.1%。(报系资料照片)

台湾经历过921大地震后,政府自89年起积极强化各机关的办公厅舍的耐震能力,并于106年起透过前瞻特别预算,协助各级机关加速推动相关工作。内政部表示,截至今年9月21日,全国公有厅舍已完成耐震初评3万703件、达成率99.1%;详评1万6483件、达成率98.4%;补强9527件、达成率92.2%;拆除2280件、达成率92.2%,提升公有建物耐震安全,在地震来临时,发挥隐形的守护力量。

内政部表示,为强化公有建筑物作为救灾服务据点的能力,行政院分别在89年核定「建筑物实施耐震能力评估及补强方案」(公有建筑物)及106年核定「前瞻基础建设计划-城乡建设-公共服务据点整备-公有危险建筑补强重建(106至114年)」,针对88年12月31日以前设计建造的警政厅舍、消防厅舍、公有市场、医院、社区活动中心、重要办公据点等防灾厅舍,列管建筑物进行耐震能力初评及详评,若耐震能力不足,则要进行补强,倘评估补强不具效益时则拆除,以确保公共安全。

内政部指出,依据筑建筑物耐震能力评估及补强资讯系统统计,中央机关列管补强案件1570栋,已完成1502栋、95.7%,列管拆除案件141栋,已完成124栋、87.9%;其中行政院之厅舍也已于110年底完成补强作业,而其他列管之案件均预计在112年底前完成补强或拆除,可在地震来临时持续发挥功能,作为救灾服务的据点。

此外,建筑法第77-1条业于111年5月11日修正通过,针对供公众使用或经中央主管建筑机关认为有必要之原有合法建筑物,其构造安全不符现行规定,应令其改善或改变其他用途,内政部并已辧理相关改善办法之预告,并配合建筑物耐震设计规范及解说已修正既有建筑物耐震补强方式,就因故无法完成整体结构补强作业且经评估有弱层之虞的建筑物,可采排除弱层破坏补强方式办理,将可大幅降低建筑物在地震下因软弱层集中式破坏而崩塌的风险。

内政部表示,未来将持续透过完善法令及经费挹注等多元手段,加强辅导公私有建筑物改善耐震能力,以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