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小时」下班被夫猛求欢 她拒绝遭辱讨客兄:妳在外租房给男人O

阿珠控诉,丈夫因妄想症无端指控她在外面有男人。(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60多岁女子阿珠(化名)指控,工作11、12小时家计,还经常被丈夫阿明(化名)要求发生性行为,若她拒绝就被骂三字经、家暴,还遭诬指「讨客兄」,因此诉请离婚。但丈夫反指妻子说一个月只能嘿咻一次,还拿钱要他自行去风化场所法官认为,男子常对妻子羞辱式谩骂,甚至有肢体暴力,因此判准离婚。

判决指出,两人结婚41年,育有一子一女。阿珠控诉,婚后感情尚融洽,丈夫8年前小中风,她为生计必须上班;但两年多前开始,她经常被求欢,若拒绝就遭丈夫恫吓,「妳如果想离开就要杀妳全家,或我自杀!」

阿珠说,丈夫因妄想症无端指控她在外面有男人,且他时常在半夜吵闹,让她无法好好休息,因此搬离住处10个月;有次丈夫大闹要她回家,还持皮带勒她脖子,吓得她声请保护令。她表示,丈夫事后仍到她上班场所恐吓如不回家,要做出让她后悔的事,更不断打电话威胁,令她身心俱疲至医院精神科就医。

▼阿珠被丈夫辱骂、家暴,忍无可忍决定离婚。(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但阿明则反驳指,妻子在他轻微中风后开始看不起他,想尽办法找分居理由,并讨客兄赚取金钱帮助生计;甚至约束一个月只能和她做爱一次,还拿钱给他,要他自行至风月场所寻欢。

根据阿珠提出的录音,她被阿明羞辱,「60几岁就不会讨客兄吗?O你O臭OO,吃饱撑着还讨客兄」、「妳外面有男人,谁敢承认,O你OOO,糟蹋我很久」、「要拿椅子把妳打死」、「妳租房子在外面给男人O」。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被告虽表示不同意离婚,然长期无端怀疑配偶忠诚,而经常羞辱式谩骂、骚扰,甚而有肢体暴力,并动辄情绪勒索家人,致原告身心受创承受莫大精神压力,使她无法忍受而搬迁他处。

法官说,审理期间,被告无任何事证依据,仍不断表达原告有外遇,任何人立于原告相同处境客观上均已达无法维系夫妻婚姻地步,因此判准离婚。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