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11年!国一女儿交男友 兽父命脱裤伸指「检查处女膜」

▲国中少女兽父指性侵。(示意图/翻摄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县一名兽父在家开设神坛,专替人画符、改运,见读国一的女儿渐成熟,先是诓称她身旁有孤魂野鬼,伸狼爪揉胸5分钟「驱邪」;事隔数周,他发现女儿交了男朋友,再以「检查处女膜」为由,不顾妻子在旁反对,伸指检查。

前年,兽父与妻子和13岁女儿禅修时,宣称已经「开天眼」,要帮她驱除身旁的孤魂野鬼,命令她掀开上衣,伸手搓揉胸部长达5分钟。法院审理时,兽父辩称画符驱邪一定会碰到胸部,且这次没摸到;另一次是女儿穿错内衣,他担心影响发育,才伸手检查乳房有无赘肉

兽父指,伸指「检查」女儿处女膜,是担心女儿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并非为了私欲;此外,他们一家三口在家灵修时,都全身脱光打坐,若真有非分之想不会等到那时。新竹地院审理后,认定兽父违反伦常供词合理化犯行态度不佳毫无悔意,依强制猥亵罪强制性交等罪,判处11年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