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国会职权释宪10月以前解决 沈伯洋自曝「因黄国昌感到难过」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行政院主张国会职权法案窒碍难行,待总统赖清德核可后将移请立法院覆议,同时,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也预告会提出释宪。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近日接受网路频道「斐姨所思」专访时说,除了针对立法程序瑕疵外,也会针对个别条文,说明法案内容逻辑矛盾、窒碍难行之处提出释宪,评估释宪进度应该会蛮快的,「应该会想在10月以前解决」。

沈伯洋在访谈过程中,回顾法案审议历程,他透露,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4月15日排审《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法时,他准备了一叠资料,计划分享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家怎么做,结果在会议询问阶段,召委吴宗宪裁示要「表决沈伯洋能不能上去发言」,后来对方一直不让自己发言,只是把条文念过去,因此民进党团不断提出散会动议。

沈伯洋坦言,那天最难过的是,他很伤心地回到家里,看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的直播,结果看到黄国昌把民进党团提出44次散会动议剪成快转的影片,然后嘲笑民进党立委,然后说,「你看,都完全都不想讨论所以提散会」。沈有感而发地说,「我那时候其实已经不是生气了,那时候难过耶」。

针对主持人范琪斐关注,沈伯洋如何预测释宪结果?沈伯洋直言,「我觉得是有机会,但是也很难讲,因为我们影响不了大法官的意向」,例如先前他以为大法官会宣告「公然侮辱罪」违宪,结果完全猜错(编按:宪法法庭今年4月做出113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公然侮辱罪合宪),但可以预见的是,10月本来就要换一批大法官,如果现在这个时候释宪,他们应该会想在10月以前先解决。

沈伯洋也说,释宪除了针对内容乱七八糟,压到监察院的权利,另外一种是针对重大程序瑕疵,因为整部法律根本没有按照正常的立法方式被立法。他补充,为了保险,还是会针对个别条文论断,说明哪一条漏了什么、有哪些窒碍难行或逻辑矛盾之处。

范琪斐追问,若释宪结果不符预期是否也会尊重?沈伯洋明确回应,「我觉得一旦大法官这样讲,我们也只能予以尊重,这没有办法」,只能尽量用法律解释学的方式,尽量看能不能把这部千疮百孔的法律限缩,或者赶快提对案修补漏洞。

针对条文内容,沈伯洋在访谈过程说明,这部法律已经侵害到监察院的权力,监察院要做完调查才知道是否弹劾,因此监察院的核心权力叫「调查」,而这次立院职权修法的重点也是「调查」,如果把这权力扩张,压到监察院,就已经影响到五权的分界,「我认为它100%是一个扩权跟滥权,它已经压到监察院的权力,但可能黄国昌不这样认为」。

另对修宪废除监察院议题,沈伯洋说,「民进党一直都想要修宪」,每一届国会都提出修宪,但门槛实在太高,曾任副院长的立法院立委蔡其昌曾说明过去推动国会改革的过程,当时他们开过会,提出3个主张,包括:不用修法的直播、开放公民记者一定要先做,不涉宪政权力的就修法,以及涉及修宪的「调查权」要与大选一起进行公民复决。

沈伯洋认为,倘若《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法范围划在释字第585号之内,那他觉得太棒了,就尽量修,如同民进党团版国会改革法案,但如果划在释字第585号之外,那就是滥权,今天通过的国会职权修法最大的问题是明确性不足、范围不明确,导致发动的要件非常宽松。

沈伯洋举例,民进党团版针对调查权提出「限缩路线」,但如今立法院三读版本,对于质询、调阅文件、叫人来问话的发动要件均规定非常宽松,例如只要召委排一个专案报告,在委员会内出席人数超过3分之1、投票多数就可以发动调查了,基本上完全等于没有门槛。他也认为,国会改革应该纳入利益回避、立法委员保密义务、立法委员不能有言论免责权等自律规范,接下来才是讨论调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