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造市者、交易奖励者 经手费折让出炉

股票造市制度即将于6月30日上路,为奖励绩效良好第的股票造市者(MM)或交易奖励者(LP),提高持续参与意愿,证交所订定「股票造市者及交易奖励参与者经手费折让标准」,明定相关经手费折让,手续费折让幅度多数达10%。

股票造市者及交易奖励者经手折让规定如下:

一、股票造市者-成交奖励经手费折让:股票造市者成交奖励经手费折让比率,是视股票造市者对选定股票当月普通交易成交量贡献程度而定,选定股票经手费折让范围包含普通交易及盘后定价买卖金额

而为鼓励股票造市者对特定股票积极提供买卖报价,特定股票折让比率除按相关标准计算外,另额外提供10%经手费折让比率。

二、股票造市者-报价奖励经手费折让:考量股票造市者肩负买卖报价义务,须付出相当成本,如选定之特定股票当月全数符合买卖报价规定者,将依选定股票符合规范档数另提供报价奖励经手费折让。选定档数在5~9档、10~14档、15~19档及20档以上,当月经手费折让比率分别为5%、10%、15%及20%。

三、交易奖励参与者经手费折让:月成交量比重若超过10%以上,交易奖励参与者按当月日平均成交量提供成交奖励经手费折,若月成交量比重未满10%,则当月经手费折让比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