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协会吁 家庭看护免缴就安费

目前多数的一般家庭聘用家庭看护工需缴纳2000元就业安定费。图为2024年6月16日,台湾移工联盟与多名看护移工到卫福部外抗议,要求政府将外籍家庭看护工纳入长照体系与劳动法令。(本报资料照片)

依就业服务法规定,仅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领身障生活补助或津贴等聘用家庭看护免缴就业安定费,目前多数的一般家庭聘用家庭看护工需缴纳2000元就业安定费,雇主协会呼吁,2000元就业安定费就跟身障税一样,不能因为数额不高就收取,呼吁家庭看护工仍应免缴就业安定费。

国民党立委吕玉玲等人近日提案修正《就业服务法》并指出,台湾开放外籍家庭看护以来,并未排挤到国内家庭看护劳动市场,为满足台湾照顾人力需求,减免就业安定费缴纳。

就业安定费是就业安定基金主要收入来源,依《就业服务法》规定,用途仅限促进国民就业、提升劳工福祉及外国人聘雇管理事务。2023年就安基金收入267亿余元,有212亿余元来自雇主聘雇移工缴纳的就业安定费。若雇用外籍家庭帮佣、机构看护及家庭看护雇主全面免收就业安定费,就业安定费每年将减收约42亿元。

台湾失能者家庭暨看护雇主国际协会雇主协会理事长张妲燕表示,收取就业安定费的原因是认为移工影响本国劳工就业机会,但事实上每个家庭看护雇主都是因为台湾看护人力不足才要聘雇移工,且现行能够聘雇仍是重度身心障碍、失智症等,这42亿元的就业安定费,就如同是向这些雇主收取类似身障税。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副组长庄国良表示,收取就业安定费是希望减轻移工引进对本国劳工的影响,产业类移工雇主可以转嫁至成本上,但家事类移工由雇主直接负担,目前依就业服务法规定只有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聘雇家庭看护可以免收,但如果全数家庭看护都免收会有公平性的问题,并且冲击长照产业。另已研议针对如罕病家庭、独立负担家计等可免收。

至于产业类移工就业安定费底价2000元已经22年未调整,庄国良说,产业移工就业安定费未考虑修正,产业移工就业安定费会考量本劳及移工薪资差距,也要考虑雇主负担能力及外在经济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