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国体法会员规范与否 足协已行文FIFA确认
▲国内足球协会对于国体法规范的个人会员规范解释上仍有疑虑。(图/资料照)
针对体育署署长林德福15日在国体法相关记者会上提出,足球协会因FIFA(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国际足球总会)未提出相关规范,仍然适用一般民众以个人会员身份加入的措施,不过在相关条文规定上,确实没有允许个人会员。
根据FIFA规范法规(standard statutes)第10条规范,对各会员协会的成员组织有以下规定,协会成员必须据以下身份:俱乐部、区域协会、联赛、球员、裁判、教练身份,符合上述规定,才得以程序申请加入会员。
条文的确没有允许一般民众以个人身份加入,但也没有明文禁止,林德福也在记者会上表示,FIFA没有提出相关条文禁止,且当时足协是因为个人会员派系对立,在FIFA建议下采团体会员制,并非禁止个人会员。
不过这样的解释,确实有模糊地带,对此足协秘书长陈威任指出,目前已经行文FIFA做确认,在FIFA回应之前,足协先依FIFA的相关条文运作,且国体法也有相关规定,会员部份可遵从国际单项总会规范运作。
依据FIFA规范,会员协会组织章程规定修改后,需要回报FIFA,而FIFA有权利针对修改内容做出同意或建议修改甚至否决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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