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3月17日改选 FIFA确认49个团体会员投票
中华足协台湾时间10日进行例行性会员大会,针对协会理事长改选争议一事讨论,国际足总(FIFA)来函确定「先选举后修章」,按现有章程进行改选,理事长改选日期预定于3月17日进行。
根据国际足总电邮来函,国际足总要求按照现有章程进行改选,由49个团体会员投票,并遵照主管机关办理,订定于3月17日改选,赶在国体法规范的3月20日前完成选举。
本次会员大会涉及理事长改选,两方人马激烈竞争,尤其在足协今(107)年度收支预算表一次表决,结果赞成票24票、不赞成票23票,以及2张废票,这也显示两方势均力敌,3月17日理事长改选将正面对决。
秘书长陈威任表示,选务小组将比照国际足总、亚足联(AFC)规定,由纪律委员会主席王森荣、申诉委员会主席陈逸鸿和监事主席陈政雄担任。另外,足协预计在农历年后开始进行会员代表、参选人代表登记。
关于「国体法」开放个人会员入会部分,将等到新任理事长票选出炉后继续讨论,陈威任提到,协会章程修改这部分目前会持续与国际足总协调,针对个人会员入会、代表权方式进行讨论,足协方面将持续秉持国体法的精神去协调。
自今年国体法颁布以来,理事长林涌成多次力挺「国体法」,表示这只是开始,不是结束,希冀在「国体法」与「国际组织规范」之间获得良好平衡点,朝最有利于我国足球发展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