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卖了代理县长没地方住? 花莲县政府:尽速解决住宿问题

蔡碧仲。(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花莲县长傅崐萁涉及炒作合机股票案遭台中高分院判8月定谳,近日将入监服刑内政部的解职令13日也到花莲县府,傅崐萁正式被解职,剩下3个月的任期则由法务部次长蔡碧仲17日起代为接任,不过,却传出无县长官邸可住窘境。对此,花莲县政府行研处表示,将尊重蔡碧仲意愿后,尽速解决相关住宿问题

叶俊麟表示,届任花莲县长都是在地人,选择住在自己家里,没人住官邸,因此没有无宿舍住的问题;因为内政部最近才确认蔡碧仲为代理县长,对方外地人县府目前还在研拟相关住宿问题。

对于县长官邸是哪位县长任内谁卖掉的,前县长陈清水表示,他曾在34年前担任县长任内,在官邸办公过,当时的县长官邸位于花莲市公园路,不过之后的县长都没人住官邸,县长官邸是被谁卖掉的,他也不清楚。

针对蔡碧仲无官邸可住一事,花莲县政府澄清,原县长官邸座落于花莲市北滨段1010地号,10余年前因无使用之需求,乃变更为非公用土地(当时现况空地),移请花莲县政府财政处接续办理空地公开标售事宜,遂于民国97年6月17日标脱,活化使用。

花莲县政府财政处指出,花莲县所有县有土地之处分案,均依土地法」第25条之规定,提送县议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行政院核准方得进行处分。花莲县政府行研处也强调,将尊重蔡碧仲意愿后,尽速解决相关住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