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的“数字闹剧”和它的番茄啤酒
文︱翠鸟资本
提起“番茄概念股”,就一定要谈及冠农股份(600251.SH)。
作为A股市场“嘴巴生意”的代表,冠农股份的番茄产品出口至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国,成为中国公司在食品领域的“出海先锋”。
表面来看,冠农股份的国际化扩张能力,丝毫不输于科技企业。
然而,这家公司的报表制作水平,却无法恭维,甚至成为A股公司信息披露的“反面教材”。
信息披露违规
冠农股份是A股农业板块的公司,主营业务横跨番茄、制糖、棉花等行业。
10月7日,冠农股份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违法事实逐一曝光。
原来,这家上市公司的半年报、年报出现虚假记载。
众所周知,投资人最看重的财务数据皆来自于上市公司报表,依据营收与净利润的数字变化,进行投资价值的研判。
然而,冠农股份却让市场大跌眼镜。
新疆证监局的罚单显示,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53亿元,占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8.14%;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收17.29亿元,占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51.64%。
冠农股份是如何做到的?
新疆证监局查明,冠农股份子公司天沣物产,通过修改原始单据等手段,借此将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的皮棉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上述手段用来虚增了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
不止于此。
对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事故”,原因来自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贸易业务及轧花厂承包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
直至2023年4月,冠农股份才“姗姗来迟”发布了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公告,并对相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减。
信息披露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是一家上市公司应履行的基本责任。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不仅涉及大股东,亦涉及大量的中小股东,因此财务报告的数据真实性至关重要。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冠农股份以及时任的高管,不仅被予以警告,而且收到了罚单。
据新疆证监局罚单,冠农股份被处以21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处以75万元罚款。此外,三位时任财务总监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花式”研发
近年来,冠农股份开始“突破”能力圈,进行着一场研发试验,这让投资人有些“提心吊胆”。
番茄啤酒就是一例。
市场一度传出,该公司要试水番茄啤酒,这意味着一旦推出,则可拥有酒业估值,对股价的表现有着非常微妙的影响。
投资者一头雾水之际,2023年8月冠农股份董秘回复称:公司番茄啤酒尚需进行中试稳定性的研发。
无独有偶。
今年7月,冠农股份公告拟投资不超过4.3亿元在轮台县建设番茄制品加工项目,同时拟出资2亿元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此举意在扩大番茄制品加工生产线。
这家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也是一个例证。
据2023年半年报,冠农股份对外投资主要是对国投罗钾、国电开都河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为20.3%、25.28%。前者主要从事新疆罗布泊天然卤水资源制取硫酸钾,是国内最大的硫酸钾生产企业和世界最大的单体硫酸钾生产企业,后者主要从事水电开发。
投资者不得不问:一边番茄啤酒,一边又是硫酸钾叠加水电开发,同时又继续扩张着番茄生产产能。
数据显示,冠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4.26亿元,同比增加4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67亿元,同比增加77.64%。
有了钱,冠农股份究竟要做什么?主业聚焦的色彩似乎越来越淡。
当然,财务报告的数字准确性更加重要!不要过了一段时间又来个更正。
※此文为翠鸟资本原创文章,未获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