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涉光電案 經部:已開甄審會調查、待法院判決

媒体报导台南力旸光电案,能源署官员已被起诉但仍执行职务,且行政调查无下文。经济部今天回应,已召开2次甄审会议调查,但因能源署并无司法调查权,后续将视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应有处置。

南检侦办台南市俗称「小二甲」弊案(面积未达2公顷非都市土地申请使用地类别变更作太阳光电设施使用)起诉15人中,有5人为公务人员,其中包括经济部能源署组长林文信。媒体今天报导指出,经济部行政调查牛步无下文。

经济部能源署透过新闻稿说明,自今年4月26日台南地检署发布起诉讯息后,能源署即于5月7日召开正式甄审会议讨论,但因当时地检署未提供完整起诉书,欠缺具体详细内容可供讨论。因此决议请林文信于接到起诉书后即应提供能源署,林文信于5月27日收到台南地检署起诉书后即转交能源署。

能源署表示,于113年6月5日召开第2次甄审会议进行调查,林文信针对起诉书中所认定内容有不同意见,亦提供相关录音佐证。但因能源署并无司法调查权,也不具事实认定的专业及权责,因此决议尚需由法院来作最后的判决。

能源署指出,目前法院已经开庭一次,后续尚待法院通知,能源署并无迟延处理或怠惰。依法令规定,法院判决确定前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林文信仍维持现职,但已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不再接触任何力旸案件。

能源署表示,除早已全数暂停力旸所有案件审理,并已于7月1日函请台南市重新确认力旸公司所送资料,及同时要求台电公司不得支付力旸公司任何购电费用。

能源署强调,自4月26日台南地检署发布林文信受起诉迄今,已于5月7日及6月5日进行二次甄审会议及讨论,并于7月1日即予以处理,后续也将视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应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