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夜市巧遇前男友手牵新欢 女以为遭劈腿撂人打到脑震荡

李女夜市巧遇前男友手牵新欢,疑劈腿怒找人围殴,台中地院依伤害等罪,判处李女等人4月至3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罚金。(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李女2019年间逛夜市,巧遇刚分手的林姓前男友与新欢牵手逛街,她认为是遭劈腿怒对林男掴脸,事后向吴姓友人哭诉,友人约出林男见面,由李女质问感情金钱纠纷,一行人不满对他拳打脚踢后,带往1处宫庙再打一顿,林男多处受伤、脑震荡,案经警方循线查获。台中地院依伤害等罪判处李女等6人各4月至3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罚金,其中3人获缓刑,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1岁李女在2019年8月4日晚间与友人到中市太原夜市,竟遇到刚分手的林姓前男友与新欢手牵手逛街,李女认为自己遭林男劈腿,当场怒掴他巴掌,并连系吴姓男子哭诉,吴男到场答应帮她处理感情纠纷,联系林男假借李女要向他道歉,相约到夜市停车场见面。

林男当晚近11时到场,李女当面质问金钱及感情等纠纷,女方多人因不满林男回应态度当场围殴、持球棒殴打;李女又提议换地点谈判,林男拒绝,但遭强带上车载太平1处公庙广场,又遭众人一顿拳打脚踢。

林男脸、眼部多处挫擦伤,头部外伤合并脑震荡,胸、背及四肢多处擦挫伤等伤害而报警,警方循线查获。李女到案否认妨害行动自由,供称提议换地点谈判是经林男同意,而且她都没动手打人

台中地院依伤害罪及妨害自由等罪,判处李女等6人徒刑4个月到3个月不等,得易科罚金,并依涉案情节轻重,有3人获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