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私烟案 少将陈逸夫及「特勤郭雪芙」都获缓起诉

国安私烟案,前女随扈张嘉玲等人,获缓起诉。(资料照)

国安特勤私烟案,检方侦查后,将国安局永和警卫室外室主任逸夫少将共77人,分别要求支付5000元至20万元给公库,给予缓起诉1年处分确定。另少将林国钦及「特勤郭雪芙」女警官张嘉玲等27人缓起诉。

前年8月检方首波侦结后,依贪污罪、违反《税捐稽征法》起诉国安局少校吴宗宪张恒嘉华航员工13人;同年11月7日再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将少将林国钦及「特勤郭雪芙」女警官张嘉玲等27人缓起诉。

去年10月15日,北检自吴宗宪订烟记录中发现,吴男友刘女前年7月间也下单订购350条私烟。因刘女不认罪,检方依违反《税捐稽征法》起诉。

去年11月20日,北检侦查第3波「订烟大户」,共缓起诉77人,其中少将陈逸夫买40条私烟,逃漏税2万3709元,检方命他支付公库2万5000元;李姓殡葬业者购买350条私烟,逃漏20万9811元税捐,支付公库20万元,其他75人则分别以支付公库5000元到16万元,均获缓起诉处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