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多 撿拾亂象如玩命
国道散落物百百种,其中也包括活猪。图/民众提供
国道每年散落物发生逾4万件,虽规定驾驶要负清除责任,但清除方式的规定却模糊不清。由于掉落物品车主至少挨罚3千元,有拖吊业者为抢生意,拖吊时「顺便」代车主穿梭车阵捡拾,却可能是一趟冒死之旅;曾有拖吊业者为捡轮胎,惨遭联结车撞成重伤,也传有不肖业者借机向车主「勒索」。学者呼吁,高公局须研议更安全、有效的处理机制,至少须禁止一般民众自行捡拾。
去年8月,国道3号1辆大货车轮胎脱落后停在路肩,拖吊业者拖车时,竟走到车道捡轮胎,联结车煞车不及撞上,拖吊车司机全身「对折」受重伤,开多次刀才捡回一命。
拖吊业者之所以自甘冒险,新竹业者「小杰」说,通知高公局处理一次3千元起跳,若警察来了,再加开1张3千至1万8千元罚单,尤其联结车、大货车常爆胎、轮胎喷飞,若无事故,私找拖吊业者帮忙捡拾,不但费用较便宜,还免吃罚单。
小杰表示,捡拾掉落物行情价采拖吊费外加2500元,若散落物太多或掉落地点太危险,业者也会拒绝。业界传出风评较差的业者会趁机「勒索」,由于大车1颗轮胎价格约7千至8千元,有些业者擅自捡拾后,再狮子大开口向车主收3、4千元,还威胁「不给钱就不还你」。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要求掉落物品的汽车驾驶人,应于物品后方50至100公尺处设置车辆故障标志并即时清除,否则应即通知主管机关协助处理。但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又规定,走在国道上排除障碍物将遭罚,两种法规互有矛盾和模糊空间。
国道警察局说,目前未规定捡拾散落物的警戒作为,建议联系高公局由专人处理,若为捡拾散落物行走于国道,多属特殊状况不会开罚。高公局也不建议自行捡拾,但只能宣导呼吁。
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科学系暨电信管理研究所教授魏健宏建议交通部重拟安全、有效的处理机制,至少要禁止驾驶人自行处理捡拾,再统一收费。中华大学区域运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罗仕京认为,凌晨车流少,能力可及范围可立即捡拾,排除障碍物反有利行车安全,但若车多,就应尽速通报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