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定古迹郑用锡墓前石像生羊首遭窃 竹市文化局报案追凶

图为国定古迹郑用锡墓前石像遭窃前照片。(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国定古迹郑用锡墓前石像生羊首竟遭破坏、窃取,新竹市文化局立即通报文化部、郑氏族人并报案处理。(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国定古迹郑用锡墓前石像生羊首竟遭破坏、窃取,新竹市政府3日指出,文化局上午接获国定古迹分区专业服务中心通报,例行访时巡查时,发现墓前石像生羊首遭窃,文化局立即派员到场察看并拍照记录,也同步通报郑氏族人、文化部,也赴辖区分局报案。目前警方正循线追查中。

郑用锡墓于1985年指定为古迹,现为国定古迹,是清领时期当时墓茔兴建的范例,并可与洋人兴建墓的形式作比对,极为珍贵。墓前的石象生自内而外依次为石人、石马、石羊、石虎以及石望柱等各一对,其雕刻细致精美,颇具有历史价值。

然而,文化局3日接获通报,国定古迹分区专业服务中心访视巡查时,竟发现国定古迹郑用锡墓前石像生羊首遭到破坏窃取,立即派员察看并拍照记录,也同步通报郑氏族人、文化部,并向警方报案。

文化局表示,由于目前尚未锁定特定嫌疑犯,不了解嫌犯动机,但毁损古迹的行为,已触犯《文资法》。根据《文资法》第103条规定,毁损古迹、暂定古迹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属设施,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文化局也呼吁,民众应尊重文化资产价值,避免触法,至于未来石像生羊首修复方式,也将与主管机关文化部、郑氏族人共同讨论研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