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古迹恐遭私售 新北文化局不准

新北市莺歌汪洋居古厝是日据时期米粮建筑,至今有105年历史,却遭继承人以680万元持分出售文化局表示,不允许有权人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古迹私售。(蔡雯如摄)

新北市莺歌「汪洋居」古厝为日据时期建筑,至今有105年历史,也是莺歌区唯一的市定古迹,继承人近日却将其中3分之1约30坪土地建物开价680万元出售,引发地方哗然。新北市府文化局表示,尚未接获所有权人通知买卖移转,不允许私售古迹,最高可裁罚100万元。

位在莺歌火车站附近的「汪洋居」,最初是由经营碾米场致富的莺歌仕绅余海惷创建,为三开间二层楼砖造街屋砖墙采巴洛克式装饰门楣墙柱雕花泥塑,可见证昔日历史。2006年新北文化局列为市定古迹,文化局近期在建筑周围进行加固工程,保存房屋完整性未料房屋继承人却突然将房产持分私售。

据了解,市定古迹遭出售屡见不鲜,平溪招待所所有权人2017年开价5888万出售,但因价格太高乏人问津,文化局也没有经费购买,全案不了了之。

黄姓房仲透露,汪洋居古厝有多位继承人,部分继承人不愿祖产变古迹,协议将房屋3分之1土地和房屋以每坪22万元转售,由于古厝周边交通机能方便,已有民众预约看房,但建物由文化局维管无法进入,加上市定古迹,能否过户将是难题

「虽然未违法,但不允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出售。」文化局表示,没有收到所有权人买卖的讯息,虽然并未限定古迹不能买卖,但依文资法规定,古迹所有权转移前要先通知主管机关,文化局有优先购买权,若没有提前告知,市府有权处1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罚锾,目前已发文告知所有权人产权移转的注意事项

文化局表示,私有古迹同样是公共财,所有权人有维护管理责任,市府也会确保文化资产的安全与价值,若古迹遭破坏也会依文资法规定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