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清单公告 国防、太空、农业、半导体入列

国科会大门景图

有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清单,旨在确保国家安全与产业竞争优势,国科会5日表示,「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以下简称审议会)」已于11月14日完成召开,并由行政院于5日公告共22项技术。本次公告内容以具主导优势与保护急迫性之技术为第一波清单,涵盖国防科技、太空、农业、半导体、资通安全等技术领域。

国科会说明,针对涉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营业秘密加强保护,避免非法外流至国外造成国家与产业利益受侵害,并不影响合法商业行为及技术交流。国科会及各相关部会后续将配合技术发展的变动,持续广纳意见,预计将于3个月后滚动检讨。

至于5日公布第一波清单,国科会提到,主要包含4大项目,包含:

1、国防科技、太空领域:主要基于国家安全考量且政府已投入大量资源,其技术发展已具自主性,且涉及国际公约之规范,如瓦圣纳协定等。

2、农业领域:则考量涉及粮食安全及民生经济,且为我国出口外销主力之一,具备产业竞争力与领导型技术之优势。

3、半导体领域:我国半导体产业为全球市占率第一,高度连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竞争力具有高度影响性。

4、资通安全领域:资通安全领域为国家安全及数位科技之核心,并涉及我国关键基础设施之防护,我国产业已具技术能量,故将资安领域之相关技术纳入保护范畴。

国科会指出,依《国家安全法》第3条第1项,所谓关键技术定义,即如流入外国或境外敌对势力,将重大损害国家安全、产业竞争力或经济发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基于国际公约、国防之需要或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考量。(二)可促使我国产生领导型技术或大幅提升重要产业竞争力。

国科会表示,为认定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项目,由国科会设置审议会,聘(派)产官学研专家担任审议委员共同审议。国科会订定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认定办法于112年4月28日生效后,旋即邀集各界审慎研议,与各部会办理协商及共识会议;另藉座谈会与专家咨询等方式,统整公协会、业界代表、利害关系团体与学者专家等各界意见,以凝聚各界共识并完善技术清单,期能周延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营业秘密保护范畴。

国科会强调,审议会依循《国家安全法》之法定程序完成认定,技术清单已由行政院公告,并送立法院备查。国科会及各相关部会后续将配合技术发展的变动,持续广纳意见滚动检讨,以保护我国重要的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如有技术之营业秘密不法外流,依法由检调单位侦办。为办理相关司法案件,司法院已于民国112年2月15日修正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4月26日修正公布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在保护我国重要关键技术的同时,使我国成为国际可信赖的科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