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發布草案 地方政府應落實督導早自習禁考試
教育部近日发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正常教学督导办法」草案,内容针对考试不得在早自习、第八节等时间办理,以及模拟考不得在寒暑假结束后第一周实施等落实正常教学的项目,明定地方政府的视导计划。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教育部近日发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正常教学督导办法」草案,内容针对考试不得在早自习、第八节等时间办理,以及模拟考不得在寒暑假结束后第一周实施等落实正常教学的项目,明定地方政府的视导计划。教育部表示,因有尽速发布施行之需要,草案预告时间为一周。
国教署102年发布「国民中小学教学正常化实施要点」,后续国教署也订定「国民中学教学正常化视导实施计划」,规范县市政府督导辖区内实践状况。但教育部表示,由于并未规范督导形式,各主管机关督导方式、程序不一,影响落实正常教学的有效性。因此,配合去年「国民教育法」修法,国教署近日对于教学正常化的督导方式,拟具「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正常教学督导办法」草案。
根据教学正常化实施要点所明订的4大面向,草案内容整并出教学正常化督导的项目和范围,有常态编班、课程规划及学习评量3项,实际内容包含课后辅导及寒暑假学艺活动不得教授新进度,考试不得在早自习、第八节等时间办理,以及模拟考不得在寒暑假结束后第一周实施等等。
草案内容指出,为落实学校正常教学,国中小学校应订定内部检核规定自主检核。地方政府也将订定正常教学视导计划,由督导、专家学者、地方辅导团的辅导员、地方教师会代表、家长团体代表中的至少2者组成小组实地视导。其中,国小校数太多,每年采抽查一定比率的方式,有被检举或疑似违规的学校优先抽查,国中则是每学年一次。实地视导会以无预警的方式办理,视导人员到校前1小时30分会通知学校。
草案内容写道,地方政府在视导结束后,不符规定者应通知学校限期改善,报中央主管机关备查,并公告当学年度的视导结果、全辖区的共通性问题等等。落实正常教学绩效卓着的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则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