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2天迎战2猛男 爽到牵线大姐头

国中少女两天内与上网认识的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事后只拿到400元,两男子后来也吃上官司。(非当事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桃园市一名读国中的少女,103年12月8日在网路结识25岁苏姓男子,两人当天就相约到新北市泰山夜景,还在夜宿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隔天下午,这名少女又在网路认识27岁陈姓男子,并接受邀约参加晚上轰趴,席间认识了绰号「小黑姐」女子,随后被小黑姐媒介陈男交易

《联合新闻网报导,陈男在轰趴问少女:「如果跟妳做爱会不会怎么样?」,少女回答不会拒绝,两人牵手到房间,喝完一瓶啤酒就作爱。陈男隔天拿出3500元性交易代价给少女,但少女只拿400元,其余3100元交给「小黑姐」。少女一个多月后参加毒趴被逮,才向警方供出做过性交易,事后苏男与陈男因与未满16岁女子发生性关系,遭移送法办

苏男在法官审理时,坦言初与少女见面对方穿着国中制服,陈则否认知道少女未满16岁。法官后来在陈男与少女的Line简讯中,查出少女说「我14、我都不上课」等通话,后依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判苏男2个月徒刑,有强盗与妨害性自主前科的陈男,加重判处4个徒刑,不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