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爸进入!姐从「门缝」发现惊人秘密 少女:我听到拉拉链声音

▲被害少女姐姐门缝发现干爸犯行。(图/示意照)

地方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李姓客运司机性侵轻度身心障碍的15岁干女儿小美化名),过程被小美的姐姐从房间门缝中目睹。李男一审被判7年6月徒刑,二审改判4年。

判决指出,李男和小美的阿公相识多年,是小美的干爸爸,两人平时感情很好,他也经常出入她家中,且每次拜访时都会去她的房间。不料李竟在2016年8月18日下午前往小美家时,趁对方房内睡觉性侵。李的同事罗男辗转得知此事,叫被害人提告。

小美证称,她当时闭着眼睛,「被告脱我的裤子内裤,然后脱掉自己的裤子,我知道是因为我听到拉拉链声音,然后他把他的生殖器放到我的生殖器里面,我当时没有叫姐姐救我是因为叫不出来。被告是我喜欢的干爸,我也有喜欢我男朋友,我喜欢男朋友的喜欢跟喜欢被告的喜欢不同,我也没有想要被告当我的男朋友。」

▼被害少女闭眼被干爹玷污。(图/示意照/CFP)

小美说,「我起来后,姐姐就走进我房间,我那时就看到姐姐在我睡觉时,传LINE问我『你们在做什么』,而被告看到她就跟她说不要讲这件事情,后来姐姐才跟我说她是在门缝看到的。」

李男则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和罗姓同事不合,是「对方想陷害我」;不过,据他和小美的LINE对话纪录,他多次以「我的未来掌握在妳跟姐的手上」、「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妳们,就看妳们两姊妹了」、「而且我现在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偷偷跟妳联络,要是妳的律师知道,我可能过几天就又被带走了,就再也看不到我了」等语,试图叫小美不要伸张。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李男身为小美干爸,深受对方信赖与喜爱,但他却罔顾信任伸出狼爪,且犯后积极编造不实供述情节企图紊乱审理方向行径恶劣,依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处7年6月徒刑。《苹果日报》报导,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李男在小美装睡的状态下性侵,主观不知她其实清醒,改依乘机性交罪判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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