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遭割傷命危 家屬怒盼廢除少事法 資深法官:排斥是最簡單的

新北某国中发生溅血事件,国中生遭同学刺伤送医。示意图(非本案)/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北市某国三男学生为替女同学出气,涉持弹簧刀刺伤男同学,男同学颈部、胸部中刀,一度失去生命迹象,送医急救装上叶克膜,紧急手术后救回一命,家属在网路上怒吼「希望废除少年事件处理法」。资深法官指出,少事法处罚不比刑法轻,且会寻找成因,连结教育辅导资源,矫正少年性格,不能直接抛弃非行少年,少年若涉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徒刑之罪,将会移送地检署侦查,比照刑案处置。

受害家属在网路平台Dcard发文称,「什么狗屁少年事件处理法,犯罪就一律刑法处理好吗?我的外甥的命就这样没了,谁能懂我们心理面的痛。不良学生就应该不要让他们进校园了,希望我外甥的死能废除少年事件处理法让好学生跟坏学生不要同一个环境。」

资深法官指出,家属情绪大家一定可以理解,但少年触法行为,不能对外说明,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3条,任何人不得于媒体、资讯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关少年保护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记事或照片,使阅者足以知悉少年为接受调查、审理或刑事案件被告,违反规定最高可处6月徒刑。

法官指出,少年事件处理法为对于少年的特别措施保护程序,大部分少年保护程序已处理完毕,但少年法庭审查后,认为少年涉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徒刑之罪,则裁定移送地检署,比照刑案办理,如杀人、贩卖毒品等行为;检察官侦查后如依法起诉,案件仍送少年法庭审理,由「少年法官组成的刑事案件法庭」审理。

法官说明,少事法罚起来不比成年人一般刑事案件轻,其中感化教育是一种特别矫正教育的机会,少年进入感化教育状况林林种种,如偷东西、打架的孩子,都有可能送感化,最长时间为三年;一般成年人伤害案,可能就是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相对较轻。

法官表示,「排斥是最简单的,但少年案件并非直接抛弃」。成年人犯罪刑庭不会去找事发原因;反观,少事法制定目的是「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长,调整其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少年法庭则会去寻找成因、连结资源,想办法改善少年的环境、矫正性格。

法官指出,少年案件发生后检讨司法制度没有太大成效,而是要检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不管该少年有无经少年法庭处理,过程中一定会连结教育辅导机制,包含与学校间的联系,理解少年交友状况、学习环境,带刀到学校是否早有迹证?学校是否知情、掌握?前端有许多事项可以着手努力,少年法庭连结周遭的资源,共同帮助少年,齐力打造孩子好好上学、成长的教育环境,这不也是学校、家庭该尽责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