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喝斥大法官之谜的危险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据传太祖赵匡胤病重时,召其弟太宗赵光义入宫议事。在烛影下,只见赵光义忽而离席或躲离,并听到太祖引斧戳地的声音,当晚赵匡胤即与世长辞,留下传位或篡位的「烛影斧声之谜。近来蔡总统是否曾喝斥法官,同样如同罗生门般令人难解。

前大法官许玉秀投书直指蔡总统3月与公民司改团体会面时,不仅责备在场的司法秘书长,还命人找来曾任秘书长的现任大法官吕太郎当众严厉喝斥一番。总统府司法院立即发声明指此是「凭空指控」,与会的民团人士也缓颊说,总统只是「上火」或「训诫」官员而已。

事实上,总统有无责备、喝斥大法官,可能只是文字叙述或当事人主观感受的差异,并非此事件的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总统竟然可恣意地把大法官叫来问话,完全无视宪政分际,将司法独立弃之如草芥

司法独立的内涵,除了法官裁判必须根据法律及事实作出判断,不受任何外在干预或影响之外,同时也确保在权力分立下,司法权运作不受其他权力机关的不当干涉。因此,宪法第80条明定:「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所谓不受任何干涉,指的是法官行使审判职权,独立于中央或地方各政府机关之外,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指令之拘束,不论是以建议、推荐、关说、请求、要求等方式。

倘若任何机关都可以「执行公务」为由,随时找法官来「咨询」,试问要如何确保宪法「不受任何干涉」的要求?尤其是提名任命大法官的总统,将可以弹劾总统及职司释宪的大法官随传随到,如此「瓜田李下」混乱宪政分际的行径,要如何让人民相信总统不会干涉司法,大法官解释宪法的结果不会偏坦执政者?这又岂是总统府一纸「就司法改革相关政策议题进行沟通」、「畅顺后续政府与民间于改革上之协力」的声明,即可轻描淡写地带过?

更夸张的是,执政党为了帮总统文过饰非,竟还扯出总统的「院际调解权」。且不说依宪法第44条规定,总统要调解院际纠纷,要找的应该是院长,而不是大法官。总统与民间团体会面「沟通政策」,又有什么「院际纷争」需要调解?

此外,现任大法官仅仅因为总统的召唤,即宛如接获「传票」,立刻赶赴总统府,毫无「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的态度,将大法官的脊梁充作元首的权杖,无异是拿司法灵魂交换权位浮士德,已经让大法官的风骨荡然无存!

总统是否喝斥大法官或许是「烛影斧声」,已不可细究,但总统可以随时传召大法官质问、乔事情,却已然斲伤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一旦这样的行为成了「宪政惯例」,司法的「皇后贞操」又将焉存?

(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内政法制组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