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架空总统负责可能 宪法迈入不受制衡超级总统制

▲宪法法庭宣判国会扩权释宪案。(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董保城 /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大法官终于不出所料,循着死刑判决「形式合宪、实质废死」的模式,依样画葫芦适用到本次国会改革法案宪法判决。诚如本人在判决出炉前的预测,大法官形式上保留国会调查权,实质上已淘空国会调查权,虽然引用释字585号的见解,并在判决理由称「应予补充」,先提到是国会固有权,但实质上也几乎架空行使职权之辅助权,设了重重关卡,早已变更释字585号。

例如,就释字第585号解释阐明国会「要求与调查事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施以合理之强制手段」,被本件宪判字限缩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者,才可处以罚锾,其他情形均否,违反调查义务的众多态样,被「偷龙转凤」限缩仅剩无正当理由缺席,相较于112年宪判字第8号补充释字509号解释是写在判决主文,本件宪判字却仅在理由中提及,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故意?

又如,本件宪判字对立法院就「与其宪法职权行使之特定议案有重大关联之事项」,且「有调查之必要者」,始得设调查委员会,否定成立调查小组;经「其他宪法机关」主张其有逾越宪法上权限等情事而表示反对,致生权限争议者,争议到最后,也是要靠宪法法庭判决,可以想见只要行政与立法多数未能一致,本件多数意见长达130页、总页数长达334页的宪法判决将成为常态,大法官不只成为风纪股长,更要变成管家婆,未来光是处理机关间争议就会瘫痪宪法法庭,势必压缩人权保障判决的审理空间,非人民、国家之福。

▼现任大法官。(图/翻摄司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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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实质淘空国会调查权 立法院日后表现受到限制

宪政主义的核心理念是「有限政府」,此一观念源于对人性之不信任,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曾言:「人如果是天使,就不须有政府,政府如是天使组成,即无须制衡」。此言与「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化」,有异曲同工之妙。是以,宪政主义是从制度的设计着手,防范掌权者的权力不受约制,无限扩张。因此,西方民主国家视为理所当然之国会调查权制度,就是最好的防腐剂。按民主政治是责任政治,司法院释字第613号解释指出:「民主政治以责任政治为重要内涵,现代法治国家组织政府,推行政务,应直接或间接对人民负责。」这也是詹森林大法官为首的部分不同意见书提及的「政治常识」。

以我国政经社会现况而言,立法院的表现,总是见仁见智,本件宪判字大法官实质淘空了国会调查权后,立法院未配备此等重要的工具,日后其表现依然受到限制,和本次国会改革修法前一样,甚至必须利用其他取巧手段行使职权,如此恶性循环,绝非吾人所标榜之民主典范。

▼本件宪判字大法官实质淘空了国会调查权后,立法院未配备此等重要的工具,日后其表现依然受到限制。(图/记者屠惠刚摄)

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 对民主政治贻患无穷

特别是涉及到民主政治,多数意见使总统的国会国情报告,实质上已沦为「仪式性」、「行礼如仪」的致词,立法院「只能听」、「不能问」,总统爱来不来、要说些什么,总统都不受拘束。大法官如此解释宪法增修条文,则立法院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已形同具文,架空宪法中唯一可能让「有权无责」的总统有机会「间接」向国会负责的一丝可能,宪法中唯一节制或分散总统权力的机会已完全摒除,我国宪法似乎已经迈入不受制衡之超级总统制。

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2024年7月29日接受专访时指出「好不容易从90年代民进党提出释宪案,推动国会调查权、国会权强化,一路走到现在,五权宪法体制已经掏空到零零碎碎,大法官是否要加以复活?」过去力倡国会改革法案民进党,执政后成为既得利益者,乃誓死捍卫自己的既得利益,对于挑战者的反动,不是选择视若无睹,就是就给对方安一个反动的标签。本件宪判字大法官选择性复活了已经过时孙中山五权宪法,贯彻执政党嘴巴里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之口是心非,再度使用形式合宪、实质违宪的伎俩,为了政治利益,忘却当年的改革理想,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对于国家民主政治、责任政治之完整建构,罄竹难书,贻患无穷。

▼大法官再度使用形式合宪、实质违宪的伎俩,为了政治利益,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对于国家民主政治完整建构,罄竹难书,贻患无穷。(图/记者林敬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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