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法官偏颇 柯建铭:马英九是超越宪法与法律的总统

台北地院审理总统马英九在2013年引爆「9月政争」的泄密、教唆泄密案,一审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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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一审无罪。(资料照/记者姜国辉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前总统马英九遭指控涉嫌泄密、教唆泄密案,全案经审理5个月,25日下午4时宣判,台北地院判马英九无罪,全案仍可上诉。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判决马英九无罪「理由极其离谱」,「马英九成为超越宪法法律的总统,彷若帝制再现!」他呼吁检方一定要上诉到底。

「马王之争」衍生的司法案有两部分,其中立委柯建铭自诉案,主要针对2013年9月1日马英九涉嫌教唆黄世铭泄密给柯自己,一审台北地院判马无罪,目前全案仍在高院审理中。

另外,今年3月14日台北地检署以马英九涉犯泄密、教唆泄密、违反个资法、违反通保法等罪名起诉。不过,检房今天表示,马英九虽有泄密行为,但具有宪法第44条「权限争议处理权」,处理院与院之间争议,至于教唆泄密部分则证据不足,因此判处无罪。

针对马英九泄密案一审无罪,柯建铭说,当初九月政争,马英九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丝毫不顾身为总统应有「宪政捍卫者」的神圣责任,竟然破坏宪法的权力分立原则,弃民主法治敝屣,要求江宜桦逼退曾勇夫,教唆黄世铭泄密,再撤销王金平党籍与其立法委员资格利用国家机器进行政治斗争,使台湾民主大开倒车。

他失望表示,非常不幸的,今日法官竟然判决马英九无罪,「理由极其离谱」,他们的认定也与卷内事证不符。法官认为马英九在本案,是在行使院际调解权,但是,当时的情况根本是马英九违法乱纪、毁宪乱政,操作政治斗争,根本不是在处理院际纠纷,法官的不当见解,不仅毫无宪法常识,更是恶意曲解宪法,恣意扩大解释宪法第44条,将马英九的行为解释为是在处理院际纠纷,所以符合刑法第21条的阻却违法事由,如此判决显然是让总统权力无限扩张,「马英九成为超越宪法与法律的总统,彷若帝制再现!」

柯建铭还说,马英九早已承认,有指示黄世铭向江宜桦报告,此种行为已构成教唆泄密的犯罪行为,法官竟为其脱罪,昧着良心枉法裁判,为其脱罪,实令人难以信服,践踏司法的尊严;况且,检察官与他都已提出大量证据,马英九的犯罪行为已致毫无可疑的地步,先前黄世铭泄密已被判刑有罪,马英九教唆泄密竟然得以脱身,「奉令的人有罪,下令的人却全身而退」,法官如此的枉法裁判,如此的偏颇马英九,何以杜全台湾人民悠悠之口,何以相信司法?「司法是必须改革的!」

最后,柯建铭引用《论语‧为政篇》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当法官做出正确判决,惩奸除恶,就能够让民众相信司法、相信正义,但如果法官错放破坏宪政体制之人,那要如何让民众信任司法,要如何盼望司法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他对于马英九的提告,是为了捍卫宪政体制,终结特务治国,「法无上下,总统犯法庶民同罪」,今日判决,相信无人可以接受,呼吁本案检察官绝对要上诉到底。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资料照/记者徐政璿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