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LV竟卖起炸鸡?南韩金老板被告侵权 赔1450万韩元

南韩山寨版LV竟然卖炸鸡,连外带盒装都做得像经典公事包,惹得精品龙头LV愤而提告,负责人老板判罚1450元韩币(约41万元台币)。(图/取自The Korea Herald )消费中心综合报导 顶尖精品龙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竟然开始卖起炸鸡?南韩一间炸鸡店因商标图案和LV品牌LOGO极为相似,日前被当地法院判罚1450万元韩币(约41万元台币)。据悉,这间炸鸡店名为「Louis Vuitton Dak」不仅纸盒包装与LV相似指数90%,连店名与装潢设计都如法炮制,容易让人误以为走进精品时装店。 根据南韩媒体《The Korea Herald》指出,该间餐厅位于南韩首尔,负责老板金先生早在去年9月就遭LV申诉涉嫌超抄袭品牌商标,还大胆把LOGO大量印制餐盒纸巾上搭配外带餐贩售,乍看之下就像提着当季最流行的名牌包逛大街,让LV认为有损自身品牌形象。去年10月,首尔当地法院要求炸鸡店立刻更改店名,否则将以每天罚50万韩币(约1万5台币)作为惩戒。 没想到金老板把话当成耳边风,干脆把店名改成「chaLouisvui tondak」虽然字母行间排列不同,但读音还是与Louis Vuitton相似!再度遭到LV控诉,当地法官表示,读起来几乎一模一样、根本没差,判金老板必须赔偿1450万元韩币(约41万元台币)给Louis Vui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