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赖清德可为新住民做的事(谢立功)
移民署嘉义县服务站办理越南妇女节多元文化宣导活动。(移民署嘉义县服务站提供)
截至2023年9月底,台湾婚姻移民包括大陆配偶36万余人、港澳配偶2.1万人,合计大陆港澳地区配偶38.2万人;外籍配偶依人数多寡分别为越南11.5万人、印尼3.1万人、菲律宾1.1万人、泰国1万人、日本近6千人、柬埔寨4千人、韩国2千人,合计20.7万人。以上总数接近59万人,已超过原住民人数,也是官方定义的新住民。新住民所生子女也被称之为「新住民二代」(或新二代),新住民及其配偶、子女所组家庭即所谓新住民家庭。根据内政部2018年的调查,新住民平均生育人数为1.3人,因此估算新住民家庭成员已接近200万人。此一逐渐扩大之族群,自为各政党、政治人物不得不重视。
随着民众党可能提名陆配徐春莺担任不分区立委,遭质疑是否有中共干部背景、是否仍具有中国籍等,新住民的参政权,也引发各界讨论。依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陆配经过依亲居留4年、长期居留2年后,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但办身分证前必须提出丧失原籍证明,而在台设户籍满10年的陆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而所谓丧失「原籍」证明,经向相关单位查证,现行实务作法仍系提出丧失「户籍」证明,因为大陆当局的确无法提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证明,因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并未认定台湾是外国,因此不能适用其国籍法「定居在外国的」条件而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是若进出大陆地区使用台胞证,表示已无中国身分证、护照,间接证实不会有中国国籍。因此,若现行我方法令不完备,可从宽解释,但未来的确也应修法,总之不应以陆配甚至两岸领导人,在现阶段皆无法解决的「一个中国」政治问题,剥夺新住民之参政权。而我国《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陆配)、《国籍法》(针对外配),均有取得身分证10年方能参选之规定,也可考虑缩短,甚至在地方选举应该是取得身分证即可参选。
笔者曾任移民署长,现也是台湾新住民事务权益促进总会理事长,正在倡议推动3件事:制定新住民基本法、成立部会级新住民委员会、扩大新住民参政权,以「尊重多元、欣赏差异」的态度,打破国人刻板印象,让新住民族群成为台湾的资产而非负债,相信这也是2024总统参选人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赖清德曾提及若有机会希望请习近平吃饭,如果双方目前还没有机会碰面吃饭,建议不如把握当下时机,尽速拟定有助陆配的政策和措施,先递出橄榄枝化解两岸仇恨对立,方为务实之道。(作者为前移民署长、台湾新住民事务权益促进总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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