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27岁女演员试镜配角「遇潜规则」 制作人:脱光让妳当主角

▲ 年轻女演员参加试镜,却被制作言语性骚扰。(图/CFP)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演艺圈存在各种「潜规则」,一名27岁新人女演员向《朝鲜日报》披露,她今年年初报名一场电影试镜,「那天经历过的事情仿佛恶梦一般,无法忘记,很痛苦。」她当初报名征选配角,没想到试镜过程中,制作人竟对她说,「脱光的话,就让妳演主角。」她马上回应,「这我恐怕做不到」后逃走,也在她心中留下阴影,至今仍无法鼓起勇气,报名参加试镜。

《朝鲜日报》指出,日前传出平均年龄才16岁的男子乐团长期遭到经纪公司老板施暴,使得社会大众开始关注文化艺术界日渐严重的「乙方的悲哀」,包括甲方积欠演出费用、性骚扰、暴力行为等。为改善文化艺术产业中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南韩文化产业振兴院(KOCCA)及艺术人福祉财团都推动相关制度,却没有太多实质效果;许多新人演员和演员练习生也都对这类事件见怪不怪。

▲ 怀抱梦想的新人演员及练习生参加试镜,却被强行收取报名费;若无法缴钱就会被冷眼相待。(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男演员闵志赫音译)9月曾爆料,电影《沉默》的制作单位向每名报名参加试镜的演员收取1万元(约新台币272元)的面试费用。导演韩明久(音译)随后澄清,收取试镜费用是潜规则,这些钱也会用来买零食给参与试镜的演员。许多演员练习生表示,制作单位这类要求相当常见。一名25岁金姓新人女演员则透露,曾经因为没有准备好5000元(约新台币136元)面试费,就被制作单位喝斥,「连这些钱都交不出来吗?」

「积欠酬劳」也是南韩演艺圈的痼疾,因为许多甲方认为,演出作品仅是乙方累积经历的过程。一名25岁新人女演员说明,就算是透过正当的面试,争取到演出的资格,如果要求事前签下白纸黑字合约,制作单位就会发火。然而,若制作公司不愿意签合约,演员几乎拿不到酬劳。就连有「国民爷爷」之称的知名演员李顺载也表示,几年前曾发生拿不到演出酬劳的情况。

▲ The EastLight.队长李硕澈出面泪诉被公司暴打4年,全团日前与公司解约。(图/翻摄自韩网)

根据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资料,至今还有许多经纪公司以「教育」为名义,对练习生收取巨额费用,也曾收到不少检举案,表示经纪公司并未确实履行合约。《朝鲜日报》报导,此一现象是因练习生出道机会受限,还必须完全听从经纪公司老板的「垂直关系」所造成。经过3年训练的23岁练习生表示,「(练习生)很清楚如果没有经纪公司支持,就无法成功当上艺人;所以就算被骂、被打也要咬牙忍下来。父母也会说『忍一下吧。」

事实上,南韩公正交易委员会2009年曾拟定演艺人员的定型化契约,明定合约长度及基本权力,但没有实质约束力。且受害者一旦出面说出实情,就很难继续留在演艺圈中,让他们不得不选择保持沉默。有观点指出,目前最迫切需要改变的,便是让受害者和握有权力的甲方面对面作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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