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采购竟列国家政治档案 保密5~10年!范云超瞎护航 苏揆打脸非机密

行政院长苏贞昌昨表示,疫苗采购是与疫苗厂签订的商业合约,不是国家机密,也与《政治档案法》无关。图为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专家咨询小组召集人张上淳(左)施打疫苗。(本报资料照片

疫苗采购爆发争议民进党立委范云主张以「不存在」的《政治档案法》,将采购过程列为机密政治档案。对此,行政院长苏贞昌昨公开否定这项说法,强调疫苗采购是与疫苗厂签订的商业合约,这不是国家机密,也与《政治档案法》无关;未来完成采购后,行政部门就该向国会报告

政治档案法根本不存在

立院卫环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陈玉珍上周提案表决通过「疫苗采购调阅小组」,事后绿营杯葛扬言将表决从议事录删除。但因表决是既定事实,民进党被迫接受成立,但陈玉珍透露,民进党正准备把资料核定为机密。紧接着,范云就公开表示,台湾有《政治档案法》,认为疫苗采购资料需依照《政治档案法》规定。但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无《政治档案法》。

对此,国民党立委郑正钤昨质询苏贞昌时指出,有消息指卫福部长陈时中准备把相关公文列为机密,可能要保密5至10年才会公开,这是因为有《民法私约问题吗?

苏逆时中「我讲的才对」

苏贞昌说,目前疫苗采购是卖方市场,必须订契约,我国必须遵守。但政府做事一定要经过国会监督,现在虽受限契约,但当采购完成,行政部门自然应向国会报告。他强调,「陈部长到底是怎样说,我现在不了解,但我现在表示我对事情的认知与态度,应该是我讲的这样才对。」

郑正钤追问,「有人认为疫苗采购是《政治档案法》,你认同这种说法吗?这和《国家机密保护法有关吗?」

苏贞昌明确表示,「这不是政治档案法,这跟政治档案法应该无关」。政府基于抢购到疫苗,对于国际间的契约才订有保密约定,这是国际贸易常态,「这应该不是国家机密,是基于为国人早日购得疫苗,保护国人的商业合约。」

蓝酸先把条文念熟再来

面对范云的说法,国民党立院党团表示,台湾没有《政治档案法》,只有《政治档案条例》;范云对《政治档案条例》、《国家机密保护法》傻傻分不清,是不是该把法律条文念熟,再回来护航比较好?

国民党团也强调,《国家机密保护法》核定国家机密,应限于「最小范围」,且核定的机密不得为「隐瞒违法或行政疏失」,也不可以掩饰特定对象不名誉行为,陈时中若真把疫苗采购列为国家机密,恐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陈时中别为了保官位不断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