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使用光气、氰化氢 环保署:应设置自动记录并与主管机关连线

环保署9日公告「应设置自动侦测设施及与主管机关连线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运作人」,首次公告毒化物立即危害人体生命与健康浓度(IDLH)低、吸入致命、毒性强及运作风险高之急毒性气体光气」及「氰化氢」之运作人,应设置自动记录设施,并与地方主管机关完成连线,以立即掌控泄漏时的第一时间紧急应变。

环保署表示,针对运作第一类至第三类毒性化学物质(以下简称毒化物)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关注化学物质厂家,其运作人应于期限内完成设置自动侦测纪录设施并与地方主管机关连线。

另外,环保署也公告连线自2021年12月31日始生效,生效前则依连线规定方式提报系统连线确认报告书并完成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