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解套拚修法!核二廠少了「1設施」難延役 北部用電仍受限

台电表示,就算完成修法朝延役方向进行,核二厂、核三厂都必须兴建干贮设施,盼地方政府支持兴建。联合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教文委员会本周三(9日)排审「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六条修正草案」,为核电延役解套。台电表示,就算完成修法朝延役方向进行,核二厂、核三厂都必须兴建干贮设施,盼地方政府支持兴建。

「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完成修法后,若要让核电厂延役,台电要做两件事。一是进行核电厂安全总体检、设备汰换更新、强化及耐震补强评估,简言之,核三厂2部机组都会在届期时先停机做安检,并经核安会通过。第二是,核电厂都必须兴建干贮设施。事实上,不论延役或除役,干贮设施兴建都是必须的。

核能安全委员会表示,目前核一、二厂用过燃料池已近贮满,核三厂用电燃料池储存空间有限,仅可供运转数年。因此,不论是除役或延役,干式贮存设施都必须兴建启用。

目前新北市政府已核定核一厂室外干贮设施水土保持计划第二次变更设计,台电将据以执行水土保持改善工程,并于取得新北市政府核发完工证明后得以进行热测试。

北部地区因用电量大且缺少电厂,核二厂延役亦被列人考量。台电表示,核二厂目前燃料池已经放满用过燃料棒,但干贮设施尚未兴建,以致于现有反应炉内的用过核燃料棒无法移出更换新燃料,更因此导致1号机提前除役。

台电人士表示,未来核管法若完成修法,核二厂若不能兴建干贮设施,还是无法延役。台电现循核一厂模式,积极与新北市政府交涉盼兴建干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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