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7瓶啤酒!好友「袭胸舔脸颊」猥亵女儿 父气炸喊告
▲父亲的友人竟然是狼。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取自pakutaso)
桃园一名刘姓男子竟然在酒后对朋友的女儿小涵(13岁,化名)伸出狼爪,不但强行抱住,还舔脸颊猥亵得逞。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刘男犯后还狡辩,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子2017年8月2日晚上9时许趁小涵到家中使用烘衣机时,居然强行环抱她,无视对方挣扎,以手抚摸胸部、大腿内侧,甚至恶舔脸颊,强暴猥亵得逞。少女不甘受辱,把全部的事情告诉父亲,全案曝光。
刘男在法庭上辩称,不知道小涵当时未满14岁,且案发前已经喝了7、8罐啤酒,属醉酒状态,因此不清楚当下发生了何事。
法官审理后认为,刘男在案发前2年曾到小涵家吃饭,那时小涵穿着国中制服,因此不知她未满14岁应为狡辩饰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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