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牛EMPEROR声明「不赔偿还喊告」 律师傻眼:典型失败范例

台中市和牛烧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离职员工踢爆使用过期食材,不过业者发声明强调过期食材未贩售,而是作为员工教育训练使用,并称将对不实报导采取法律行动。(图/翻摄自Google Map)

台中顶级烧肉「和牛EMPEROR」遭离职员工踢爆使用过期食材,卫生局稽查后发现确实有多项材料违规,今(16)日勒令停业、重罚144万元,不过店家强调报导存在误差,正在准备诉讼澄清真相,也不会赔偿顾客。对此,律师瑞克看完后感叹,若真的爱惜自己的品牌形象,道歉声明还是请专家协助较适合,酸「写得很好,别再写了」。

和牛EMPEROR去年9月开幕,标榜日式顶级烧肉,单人套餐就要3900元起,订位须先缴1000元的订金,不过却被前员工爆料使用过期肉品,经台中市食安处稽查确认除了肉品以外,还有酱料、高汤等其他食材过期,总违规品项达12项,开罚144万元。

事后业者透过脸书发表声明,称过期食材是要给员工教育训练所使用的,跟贩售的肉品有分开保存,未来会更严格的控管,「对于这次不实的报导,我们决定采取法律行动,给消费者和大众一个交代」。

瑞克则指出,「和牛EMPEROR」的声明稿中,最让人费解的就是要对媒体提告,因为报导内容为离职员工爆料,代表应是经过相当程度的查证,且「查获大量过期食材」的消息来源更是台中市府的稽查人员,难道要连台中市政府一起告吗?

「我就问,是要采取什么法律行动?妨害名誉?还是还在想?莫非,又是一个典型的『不闭嘴,就告死你』的起手式?」瑞克认为,该声明内容虽然道歉好几次,但字里行间却看不出店家认为自己有错,而是因为不懂台湾法律才出现这种情况,「我相信,公关危机处理的准则,放诸四海皆准,不会因为是日本人就不同。󠀠可惜这次这篇,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