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除役 進入二階審查
图为核三厂。 图/联合资料照片
核能三厂两部机组运转执照分别于今年7月及明年5月届满后除役,经济部展开除役环评程序,明(20)日将召开二阶环评公听会与现勘,象征核三机组除役再往前迈进一步。
依《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核电厂机组永久停止运转前三年,应检附除役计划向核安会提出除役申请,并依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核能三厂两部机组运转执照分别于今年7月及明年5月届满后除役,2019年时,环评大会决议,核三除役应进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并在2021年、2022年完成范畴界定与现况调查后,台电今年7月下旬提送评估报告书初稿至经济部,经济部明日将办理现勘及公听会。
核三厂范围面积约95公顷,未来将进行包括拆除作业、兴建除役作业必要设施、用过核子燃料移置及放射性废弃物营运等作业,外界关心的放射性废弃物,也将依规定贮存在保留区的贮存设施执照范围区域。
据台电除役作业期程,除役作业包括四个阶段(法定除役年限25年),包括除役过渡阶段约八年、除役拆厂阶段约12年、厂址最终状态侦测阶段约三年、以及厂址复原阶段约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