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馨新生妇幼出人命!刺穿子宫害失血亡 美女医赔千万获缓刑5年

▲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北市禾馨新生妇幼诊所1名刘姓女医师,去年(2023年)为1位女患者做子宫镜手术,不慎刺穿子宫与右侧髂动脉,导致女患者腹腔内大出血、转院急救仍不治,刘女认错并与诊所连带赔偿死者家属共1050万元和解,台北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刘女7月徒刑、缓刑5年,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去年9月14日上午8点多,女患者因子宫内膜增生,在禾馨新生妇幼诊所由42岁的刘女做子宫镜手术刮除,刘女疏未注意刮杓须深入子宫腔内才可操作,结果不慎刺穿患者子宫,以及从腹主动脉输送血液到骨盆与下肢的右侧内髂动脉,造成腹腔内大出血。

女患者在手术台上瞬间心跳与血压骤降,刘女惊觉患者状况危急,与诊所赶紧将女患者转送台大医院急救,当天下午1点多仍不幸往生,患者之夫悲痛提告。

子宫镜是子宫内视镜的简称,子宫镜手术是指透过内视镜直接拍摄子宫腔内部、进行检查及切除病灶的手术,病患须全身麻醉,手术约20至30分钟,医界普遍认为子宫镜手术,属于低风险的小手术。

闯祸的刘姓女医师外型亮眼,常在媒体与网路社群解答医疗疑惑,事发后已到其他医院任职。她到案认错被起诉涉犯过失致死罪嫌,与禾馨诊所积极和女患者家属调解,双方同意由刘女与诊所连带赔偿共1050万元和解,已付700万元,余款350万元从明年(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万元直到付清。

因刘女认罪且无前科、本案为过失所致,刘女深表悔意、应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法官准许检方声请,改采认罪协商程序审理,不必再做证据调查与言词辩论流程,并依刘女与检方协商合意的范围,判她7月徒刑、缓刑5年,若没履行和解条件,将被撤销缓刑。本案虽还可上诉,但以判决出现违反认罪协商的法定事项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