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手术意外致患者狂失血2千CC亡 院长赔千万获缓起诉
高雄一家妇产科医院的林姓院长,在替病患进行子宫内膜刮除手术时,疑似因为器具不慎穿破内膜层,导致病患大量出血2千毫升,造成心律不整,在危急的时刻,该名院长又没有亲自到场看诊,仅告知护理师施打强心剂等方式处置,最后导致患者死亡,高雄地检署审酌他与家属事后以赔偿920万元和解,并支付国库80万元,予以缓起诉书处分1年确定。
检方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黄姓妇人前往高雄市区一家医院妇产科看诊,经过该医院院长以阴道超音波检查,发现子宫内膜增生,因此安排同月8日安排在医院开刀进行子宫内膜刮除术。
据悉,该名林院长在手术过程中,对黄姓患者使用子宫镜、撑开器、双极环状切割器、双极电烧操作柄等手术器具,进行子宫内膜刮除术,本应注意避免穿透子宫内壁,造成大量出血,但是依照当时的情形,竟操作不慎,导致上述的手术器具穿透患者的子宫右角部内膜层,因而造成黄妇骨盆腔右壁大量出血达2千毫升。
而且从手术开始起到林院长对黄妇施行急救,都没有发现她的子宫右角部有穿透的情形,林院长于同日11点15分,将黄妇子宫内膜碎片取出后,也没有观察实施手术时,是否有穿透子宫内壁的情形,且黄妇手术后没有苏醒、生命迹象不稳定,当下医师也没有给予适当的治疗,当下仅请本件手术的田姓麻醉护理师,以3机1体的监视器,监看患者的血压、脉搏、血氧浓度,院方也没有给在病房外等候的家属说明开刀情形。
直到当日11点30分,林姓院长在一楼看诊时,黄姓病患出现心律不整的状况,田姓麻醉师通知史姓、黄姓护理师,再转告院长后,院长仍未亲自前往诊断、也未发现病因,就用电话指示史姓护理师替黄妇施打施压剂、强心剂等后,始至2楼参与急救,但仍未察觉子宫内壁大量出血,也没有寻找出血点予以止血、输血等紧急治疗,并决定转送高医急救,不过同日12点27分,黄妇送达高医时,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脉搏,已回天乏术。
后来,在医院等候的黄妇女儿察觉有异,询问院内人员,始知其母已转院急救。由于院长坦承疏失,并与黄妇丈夫、母亲和2名子女达成和解,共赔偿920万元,予以缓起诉处分1年,但需支付国库80万元,及接受2场法治教育。雄检依职权声请再议,高雄高分检认为原缓起诉处分并无不妥,予以驳回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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